山西長治分水嶺126號墓發(fā)掘簡報
選自《文物》1972年04期,邊成修
1965年5月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晉東南工作組在長治市北郊分水嶺發(fā)掘了一座大型戰(zhàn)國墓,編號為126號,現(xiàn)將此墓資料,初步加以整理,介紹如下:
一、墓制結(jié)構(gòu)
此墓為豎穴土壙墓,方向北偏東18度,口大底小,呈仰斗狀。墓口平面:南北長8.4米,東西寬6.7米。墓底平面:南北長7.32米,東西寬6.22米。從墓口現(xiàn)存地面至墓底,總深8.2米。墓底平鋪厚約10厘米的卵石與木炭一層。在坊內(nèi)四周,用直徑20到30厘米的植木疊砌長方形木槨室,并用直徑約20厘米的圓木蓋頂。槨室頂早已塌陷,東部尚存顯明的腐朽木跡。槨室長6.24米,寬4.9米,高2.5米。在槨室四周外壁與槨壁空隙之間,填積河卵石與木炭,厚0.8米,高3.45米(圖一)。坊內(nèi)填土均經(jīng)夯筑,夯窩不甚明顯。清理時從墓口下掘到7米處,在塌陷的槨室頂上發(fā)現(xiàn)有一層隨葬的陶、銅器物等殘片,并在槨室頂?shù)臇|北部發(fā)現(xiàn)有馬、牛肢骨。又在墓底東部棺與槨室之間發(fā)現(xiàn)很多的漆繪殘片與各種圖案的金箔片。但由于積石坍塌砸擊,殘缺不全,觀察不出器形。
二、葬具與葬式
槨室正中順置木棺一具,已腐朽成灰末。根據(jù)殘跡觀察,棺壁上原涂有朱漆彩繪,并貼有金箔片。棺跡長2.65米、寬1.42米、高0.92米,棺板厚約15厘米。人骨架腐朽過甚、風化為灰末。在棺的北端發(fā)現(xiàn)有人頭骨與牙齒,推知死者頭向北,葬式不明。
三、隨葬器物
隨葬器物共達700余件。清理時在塌陷的槨室頂發(fā)現(xiàn)一層陶、銅器物等殘片,計有陶盤豆、鐵鎊、鏟、銅鼎耳、銅鑒捉手、銅戈、馬銜以及馬、牛肢骨。墓底器物,由于積石坍塌砸擊,以致器物散亂殘破。器物分布以東部棺、槨室之間最為密集,多為兵器與車馬器。銅容器置于棺的兩側(cè),樂器置于棺的南端,裝飾品多數(shù)置于棺內(nèi)(圖二)。出土器物:銅容器有鼎、鬲、豆、鑑等10種,樂器有編鐘、編磬兩種,兵器有戈、矛、鏃、劍等5種,車馬器有軎、環(huán)、銜、鏃等19種,骨器有管、角飾等9種,裝飾品及其它有璜、環(huán)、?璧等26種,鐵器有鎊、鏟3件(見出土器物登記表)。現(xiàn)將主要出土器物分類概述于下。
(一)銅容器
有鼎、豆、鬲、鑑等,多數(shù)殘破。
1.鼎2件。殘甚。1件,耳立于口沿,耳飾蟠螭紋(圖八);1件,耳外侈,飾饕饗紋。另螭首兩件,可能原焊接于鼎的口沿,周身飾云紋,通長17、高6.5厘米(圖一四)。
2.蓋豆3件。完整者僅1件,通體錯金。深腹,環(huán)耳,短柄,圈足,有蓋,蓋上捉手較大,倒置似盤。蓋中心錯飾三瓣柿蒂紋,外圈錯飾兩組“K”紋和云紋,斜三角云紋帶.蓋肩錯飾兩道云紋。豆沿略外折,曲頸,錯飾斜三角紋。腹部錯飾兩組圓圈紋和云紋帶,圈足內(nèi)側(cè)有四個穿孔。制作極為精細,紋飾流暢奔放,富有變化。通高19、口徑17、底徑11厘米(圖版陸:1)o
3.鬲3件。平口,寬沿外折,頸微斂,三蹄足.腹飾蟠螭紋,通高10.5厘米(圖版伍:3)。
4.鑑僅有5個捉手,獸面,間以云紋,并附有螭首(圖七)。
5.舟1件。橢圓形,斂頸,圈足,腹部雙環(huán)耳對稱,頸與圈足飾錯金斜角云紋,腹部飾錯金兩組蟠螭紋,通高7、口徑16X11厘米(圖三、圖版伍:4)。
6.銅犧立人擎盤1件。犧豎耳,蹄足,短尾,身飾鱗紋,頸飾一道貝紋,腹飾兩道綢索紋和云紋,尾飾垂葉紋,肩和臀部各飾卷云紋。犧背站立一女俑,面目清晰,束發(fā)垂脊,身穿右衽窄袖長袍,飾麻點紋,腰系帶,兩臂前伸成合抱形,雙手捧一圓形柱,柱頂置鏤空盤,柱可周旋轉(zhuǎn)動。通高15、長17.5、盤徑14厘米(圖版壹)。
7.敦蓋1件。殘。圓形,口外侈,圈足,外飾蟠螭裝,口徑22、高7厘米。
8.獸蹄足1件。原似盤足,獸面。
9.匕5件。較完整者僅1件。匕部扁平、橢圓,通長23厘米。
10.銅鋪首14件。分三式:
I式6件。獸面銜環(huán),間以云紋,寬9.5、高7、環(huán)徑5.5厘米。
II式2件。形似I式,寬4.5、高3.5、環(huán)徑4.2厘米。
III式6件。體小,粗糙,獸面附于環(huán)上。
(二)樂器
有編鐘、編磬兩種。
1.編鐘完整者僅1件。長方鈕下端為二獸頭,舞上素面,細部篆帶兩層飾云紋,篆帶上下及兩篆間,各有螭首形鐘乳突出,兩鼓面飾夔紋,通高16.8、鈕長5.8、銖間徑8、鼓間徑6厘米(圖版伍:1)。
2.編磬16件。多數(shù)殘破,青石質(zhì),大小相次,擇其較完整者列表說明(見編磬尺寸實測表)(圖一五)。
(三)兵器
有銅戈、矛、鏃、劍等。
1.銅戈23件,分三式:
I式7件。援細長帶弧度,鋒刃銳利。中脊隆起,橫斷面呈菱形,援胡間呈鈍角,闌側(cè)三穿,內(nèi)有二刃一穿,全長25厘米(圖四)。
II式8件。援短而寬,鋒刃銳利,中脊隆起,直內(nèi)一穿,'闌側(cè)三穿,胡有銘“口公之造戈”五字,第一字漫濾不清,全長20厘米。其中有1件闌側(cè)二穿(圖四、一六)。
III式8件。援短斜而上翹,直內(nèi)一穿,闌側(cè)三穿,全長20厘米(圖四)。
2.戈鐏3件。一件完整,兩件殘破,簽口橢圓,上有一道凸箍,下端覆頂,通體貼金箔,釜內(nèi)朽木尚存,通長9厘米。
3.矛4件。分二式:
I式1件。雙翼側(cè)鋒,棱脊,笛圓中空,兩側(cè)帶刺,關(guān)間一穿,通長9.5厘米(圖九:左)。
II式3件。扁平,圓證,鋒尖銳,關(guān)間一穿,通長11厘米(圖九:右)。
4.鏃20件。分七式,鋌均作圓柱狀(圖版伍:2)。
I式1件。形似棒槌,平頭,飾云紋,全長9厘米。
II式1件。形似I式,圓椎頂,全長6.5厘米。
III式1件。殘,圓椎頂,殘長3厘米。
IV式1件。棒槌形,體有棱,殘長6厘米。
V式3件。殘,平頭似棒槌,殘長10厘米。
VI式3件。鏃身三棱,聚末成鋒,全長6.2厘米。
VII式10件。體短、扁平.雙翼為后鋒,全長3.5厘米。
5.銅劍1件。殘,帶鐵鞘,莖扁平,無臘,脊隆起,兩直刃前聚成鋒,殘長33厘米。
(四)、車馬器
計有軎、銜、鑣、鈴、當盧等共282件。
1.軎 15件。分二式:
I式3件。圓筒狀,直口折沿,外端復頂,中有一圓孔,沿下橫穿一轄,轄首作獸面,兩端各有釘孔,軎身飾一周綢索帶紋,間以蟠螭紋,長10、外徑5.5厘米(圖版伍:5)。
II式12件。形似I式,圓筒狀,外端透孔,害身除外端飾一道綢索紋外,均飾蟠螭紋,其中周身貼金箔者6件,長6.5、外徑5.5厘米。未貼金箔者6件,最大者長6、外徑5厘米。最小者長4.8、外徑4厘米。
2.轄9件。轄首獸面,兩端各有釘孔,最大者長8.5厘米;最小者長6.5厘米。
3.銜30件。大部殘破,其中未附鏃者8件。銜為二個兩端有環(huán)的桿狀,外端環(huán)大,內(nèi)端環(huán)小,兩環(huán)套連,長19、外環(huán)徑4.8、內(nèi)環(huán)徑2.5厘米。附鏃者22件。銜兩端外環(huán)內(nèi)插有二角鏃,鏃上烙雷紋,長18厘米。
4.鑣39件。大部殘破。角狀,斷面八棱形,上有二孔,多數(shù)烙飾雷紋。長16.5厘米。
5.鈴8件。扁圓筒狀,頂部半環(huán)鈕,內(nèi)系鈴舌,體兩側(cè)有四個小孔,其中有四枚飾斜角云紋與圓點紋,大者通高5厘米、口徑3x2.5厘米;小者通高4、口徑2.5 x 2.2厘米。
6.銅環(huán)36件。分二式:
I式1件。斷面扁平,單面飾斜角云紋,外徑10.5、內(nèi)徑6、厚0.2厘米。
II式35件。斷面扁圓,素面較多,最大者徑8厘米;最小者3厘米。其中一件兩面刻斜角云紋,環(huán)外徑3厘米。
7.半圓筒飾29件。分五式:
I式7件。半圓筒狀,兩側(cè)面平伸螭首各二個,中腰飾三角云紋,兩端作綢索紋,通長4.5、半徑1.2厘米。
II式8件。形似I式,一端底平面較長,增出二螭首,通長7、半徑1.2厘米。
III式17件。半圓筒狀,兩端側(cè)面平伸釘孔各四個,通長7.5、半徑1.2厘米。其中有兩件、為半圓直筒。
IV式7件。半圓筒狀,兩端有凹槽,中腰有兩道小縫。其中有三件,兩端無凹槽,一端有釘孔,長4.3、半徑1.3厘米。
V式2件。橢圓管狀,一端有釘孔,長4.7厘米。
8.活夾14件。長方形,四角各有方孔一個,一端中間夾軸,軸上有鼻可轉(zhuǎn)動,兩面沿邊飾綢索紋,中間刻雷紋,長4、寬3厘米。其中有8件,在一邊平列三孔,滿面貼金箔,長4.5、寬4厘米。
9.鉉鮑10件。分二式:
I式3件。圓飽形,上有爬獸,口內(nèi)銜環(huán),飾云紋,徑2.8厘米。
II式7件。形同I式,無爬獸,部分貼金箔,徑2.5厘米。
10.車篷架管1件。三叉狀,在較粗的基管一端有三個支管,管口均有釘孔,管內(nèi)尚存朽木,全長8、基管口徑3.2、支管口徑2.7厘米(圖一O)。
11.銅鈕8件。長方形銅板上豎一圓環(huán),板長42、寬1.3、環(huán)徑2.2厘米。其中一件為錯金云紋。
12.銅環(huán)夾1件。兩個長方形銅環(huán)以兩銅棒上下連接,在銅棒上釘銅板四塊,每塊有方形孔四個,插入骨釘。在木上,朽木痕尚存,環(huán)長9、寬3.2;銅棒長10、徑1.2厘米;銅板長8.5、寬2.7、厚0.5厘米。
13.當盧5件。分二式:
I式2件。圓形,周有四鈕,中間鏤孔,透雕四蟠螭和柿蒂紋,邊飾S形紋,直徑6厘米(圖五)。
II式3件。形似I式,透雕十二蟠螭,邊飾云紋,徑6厘米。
14.車構(gòu)角12件。分三式:
I式4件。呈半圓筒狀,90度直角,背有釘孔,內(nèi)有朽木,每邊長5厘米。
II式5件。橢圓筒狀,上有釘孔,邊長6厘米。
III式3件。半圓筒丁形,上有釘孔,內(nèi)有朽木,上邊長6厘米。
15.車輿飾8件。長方形筒狀,兩端有釘孔,內(nèi)有朽木,長7、寬3、厚2厘米。其中有四件,一端較小。
16.彎鉤7件。扁條形端彎曲有釘孔。
17.車飾管5件。半圓狀者兩件,通長4.3厘米;橢圓狀者3件,通長4.8厘米。
18.傘弓帽9件。半圓筒,平頂,側(cè)有釘孔,長2.5厘米。
19.蓋弓帽14件。筒狀,兩側(cè)對孔,長3厘米。
20.銅方策13件。長方形銅框上飾云紋,一邊作鴨頭式小鉤,框長4.8、寬3.2厘米。
(五)、骨角器
有管,角、珠等共77件。
1.骨管35件。大者長4,徑3厘米;小者長2、徑1.5厘米。一件外涂朱色,一件一端抹棱,一件(殘)烙飾雷紋。
2.骨棒槌飾4件。形似棒槌,上刻云紋,柄可轉(zhuǎn)動,全長8厘米。
3.骨圈10件。多數(shù)殘破,徑1.5,高1厘米,一件刻有三角紋。
4.骨珠5件。扁圓形,磨光,中間穿孔,徑2,厚1厘米。其中有兩件橢圓形,長1.8,徑0.7厘米。
5.條形飾6件。殘。長條形,涂朱色云紋,殘長9、寬1.2厘米。
6.牙形飾3件。殘。通體磨光,上端穿孔,殘長9厘米。
7.骨飾2件。殘。長方形,凹腰,上刻云紋,長3、寬1.3、厚0.5厘米。
8.角器6件。最大者彎曲形,長24厘米;最小者長6厘米。
9.鹿角6件。殘甚。飾三角紋,一件飾雷紋。
(六)、鐵 器
有錛、鏟等3件。
1.鐵錛2件。一件完整,長方形,直簽,刃平,長16、簽口6x3厘米,出于槨室蓋頂(圖版伍:6)。
2.鐵鏟1件。殘甚。出于槨室頂蓋填土中。
(七)、裝飾品及其它
有璜、璧.環(huán)等。
1.玉璧3件。兩件為青色。單面飾渦紋,徑5.5、好徑2.7厘米,厚0.3厘米(圖一三下)。另一件為乳白色,兩面飾渦紋,徑6、好徑2.7、厚0.3厘米(圖一三上)。
2.玉璜5件。乳白色,素面,拱背有孔,邊緣有缺口,弧長13.5,寬3、厚0.2厘米。
3.玉沖牙10件。青玉質(zhì),長方形,中間穿孔,四邊有缺口,其中4件,長3.5、寬3.1、厚1.7厘米;一件長4、寬3.5、厚2厘米;一件長3.5、寬3、厚1.5厘米。另有長條形1件,兩邊有缺口,長3.5厘米(圖一一、圖一二)。
4.玉琮3件。灰白色,長方形,中間穿孔,其中2件,上下磨圓形,一面與側(cè)面刻云紋,長4.2、寬4,厚1.5厘米,另一件單面刻圓形,側(cè)面刻云紋,長4、寬3.3厘米(圖——)o
5.圓玉1件。青色,扁圓體,磨光,中間穿孔,徑4、厚1.8厘米。
6.玉柱1件。青色,柱體,刻云紋,局3.5、徑2厘米。
7.玉蟄(?) 1件。長條形,中間穿孔,篆
谷紋,長4.2、寬1厘米(圖一二中)。
8.玉佩飾1件。青玉質(zhì),長方形,兩面篆云紋,長3.5、寬4.2、厚0.8厘米(圖一二右)。
9.金鑲玉飾1件。棒槌形,黃金棒一端鑲嵌青玉槌,槌上刻云紋,全長4.5厘米;棒徑0.5厘米(圖版陸:3上)。
10.金絲圈3件。黃金絲盤作長方圈,長1、寬0.3厘米。
11.珍珠10件。其中兩件較大。一為,球體,透明,中心穿孔,徑0.5厘米;一為半圓體,中心穿孔,徑0.5厘米,其余較小如米粒,徑0.1厘米。
12.水晶珠11枚。一種為紫蘭色,圓形2件,徑1厘米;梭形6件,徑1厘米;一種為黑色,梭形3件,徑0.3厘米。
13.綠松石珠2枚。扁圓形,徑0.8厘米。
14.料珠2件。梭形,表面蘭色,中心穿孔,徑1厘米。
15.琉璃珠16枚,綠色,體小如米粒,中間穿孔。
16.琉璃管串飾118節(jié)(包括綠松石珠)。管為紫紅色,大者長2.4厘米;小者長1厘米。
17.綠松石鳥1件。殘。填土中發(fā)現(xiàn),長1.5厘米,中腰穿孔。
18.牙飾2件。一端穿孔,磨光,長4厘米。
19.銅鏡1件。圓形,長方鈕,中心飾柿蒂紋、蟠螭紋,周邊飾絢紋,徑H厘米(圖六)。
20.銅帶鉤2件。琵琶形,長5厘米。
21.象牙片2件。殘。長方形,中間穿孔,長5、寬3厘米。
22.玉璋2件。殘。下端與兩側(cè)各有牙口二個。一為青玉,殘長15、寬8、厚5厘米;一為白玉,殘長14.5、寬6、厚3厘米。
23.石圭20片。殘。青色,殘長12,寬1.5厘米。
24.鉛圈9枚。1.5,徑1.4厘米。
25.海貝1000余枚,包金箔者僅有10余枚(圖版陸:3下),大者長3.5、寬2.5厘米;小者長2.5、寬1.5厘米。
26.骨釘50余件。有四棱與三棱形,長3厘米。
四、結(jié)語
此墓與長治分水嶺14,26號墓位于同一墓地,東距26號墓僅約50余米,墓的形制結(jié)構(gòu)與14、26號墓相同,均為仰斗狀,坊內(nèi)均用祐木構(gòu)筑槨室,積石積炭①。在槨室塌陷的頂蓋上發(fā)現(xiàn)部分陶、銅器物等殘片與馬、牛肢骨,與河北懷來縣北辛堡戰(zhàn)國墓的葬制有相似之處?,同在槨室頂蓋上放置隨葬器物。
由于壙內(nèi)積石坍塌砸擊,以致大件銅器殘破失形。就能辨認的銅容器來看,其組合為鼎、豆、鬲、鑑等。銅器花紋應用最廣的以蟠螭紋為主體,云紋、貝紋、錮紋常作界帶,錯金與透雕鏤空圖案藝術(shù)有高度的發(fā)展。
長治地區(qū),在戰(zhàn)國時稱“上黨”、為韓,趙、魏三國交錯地區(qū),是當時軍事、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中心,自三家分晉至秦昭襄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后皆屬韓,并曾置為''別都”,是當時貴族統(tǒng)治階級的重鎮(zhèn),而分水嶺可能是當時統(tǒng)治階級的墓地;此墓的年代,大約相當于這一時期。
從這一墓葬的規(guī)模之大,和隨葬器物的豐富,我們可以看到當時封建統(tǒng)治階級的奢侈淫逸的生活和對勞動人民殘酷壓榨的情景。而這些精美的出土器物,如錯金豆、銅犧立人擎盤、錯金舟等,又都是兩千多年以前勞動人民的智慧結(jié)晶。那件有銘文的銅戈,更是研究當時歷史的重要材料。這些出土文物,是向廣大勞動人民,進行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教育和階級斗爭教育的實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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