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量刑是怎么樣的

導讀:刑法對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量刑是怎么樣的 一、刑法對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量刑是怎么樣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三、如何確定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法院如何判?

一、刑法對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量刑是怎么樣的

我國刑法對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量刑規(guī)定為: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華民族歷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關設施。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1、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要件有以下內容:

(1)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出于故意;

(2)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

(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xiàn)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的行為。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罪與故意損毀文物、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的界限

1、犯罪對象不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限于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故意損毀文物、名勝古跡罪對象則限于珍貴文物、名勝古跡;

2、在客觀方面,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表現(xiàn)為私自掘取的行為,其行為方式多為秘密的,故意損毀文物、名勝古跡罪則表現(xiàn)為損毀行為,其具體表現(xiàn)形式多種多樣,包括搗毀、損壞、污損、拆除、挖掘、焚燒等行為;

3、在主觀方面,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故意損毀珍貴文物、名勝古跡罪則只是出于損毀的故意,其動機可能多種多樣,但并無對文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如何確定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

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國具有豐富的文? ??,其中相當部分是舉世公認的珍寶。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不但造成文物的嚴重流失,而且使許多文物因失去保護而喪失其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毀壞,因而這種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對象限于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而不包括所有的文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所謂盜掘,既不同于單純的盜竊行為,也不同于對文物的破壞行為,它是指未經(jīng)國家文化主管部門批準的私自掘取行為,其行為方式有的是秘密的,有的是明火執(zhí)仗公開進行掘??;有的是單個人實施,有的則多人合伙甚至聚眾實施。

本罪屬于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就已構成本罪,至于是否造成使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受到嚴重破壞的結果,只對確定本罪適用的法定刑有意義。在實踐中,雖然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行為一般都會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造成嚴重破壞,但也有些行為確未使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受到嚴重破壞,對此不能認為不構成犯罪或只構成犯罪預備或犯罪未遂。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能否構成本罪主體,法律無明文規(guī)定,我們認為,根據(jù)其他有關對單位犯罪的法律規(guī)定來理解,如果本罪是在單位名義組織策劃下實施的,可以對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而不宜對單位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本罪能否由間接故意構成,理論上有肯定與否定兩種截然對立的觀點。我們認為只要行為人的盜掘行為出于故意,其對盜竊的對象是否屬于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文物即使是不確定的,也可以構成本罪。因而本罪可以由間接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罪法院如何判?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上述“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一般是指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城垣的殘跡,埋沒的古代建筑的廢墟,古代的地上地下建筑如寺廟、宮殿、雕塑等和墳墓及其附屬的建筑。“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指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出來的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并報國務院核定公布的單位以及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 ??接指定出來并報國務院核定公布的單位?!笆〖壩奈锉Wo單位”是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并報國務院備案的文物單位。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莽的;

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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