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間島領事館舊址于1907年以“保護朝鮮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為藉口,派日警進駐龍井村,設立了所謂的“統(tǒng)監(jiān)府間島臨時派出所”,任命齋藤季治郎為所長。1909年9月,日本帝國主義與清政府簽訂了“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根據(jù)該條約,日帝于同年11月撤消原派出所設立了“間島日本總領事館”?!伴g島日本總領事館”原址于1922年11月27日失火燒毀,以后又重新修建了總領事館主樓。占地面積達42994平方米,建筑面積達2503平方米,至1926年竣工。“日本間島總領事館”下設延吉、百草溝、琿春等4個領事分館和19個警察分屬。到了1937年11月5日,日帝依照“關于撤銷在滿洲國的治外法權和轉(zhuǎn)讓南滿鐵路附屬地行政條約”的規(guī)定,于同年12月撤消總領事館、領事分館、和警察機構。
“日本間島總領事館”,作為鎮(zhèn)壓延邊各族人民反侵略斗爭,瘋狂掠奪延邊地區(qū)財富的首要機關,對鎮(zhèn)壓和-我抗日愛國武裝力量和人民群眾,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如今作為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鐵證,成為了青少年反帝愛國教育的好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