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岑墓

唐一岑墓

唐一岑,廣西府臨桂縣舉人,明嘉靖三十三年(1553年)來崇明縣任知事。其時,倭寇屢擾崇明縣城,殺人放火、搶劫財物,崇明百姓深受其害,對其恨之入骨。唐一岑到任后,聞之此事,迅速修筑工事,訓練沙民,采取了一系列積極防范倭寇騷擾的措施,并發(fā)動組織全縣軍民,親自帶陣,齊心協(xié)力抗擊倭寇的屢屢進犯。后因奸人與倭寇內(nèi)外勾結(jié),破了縣城,唐一岑怒不可遏,帶領軍民和倭寇展開巷戰(zhàn),斬殺數(shù)寇后,只身負傷,終因流血過多以身殉職。

為了表彰唐一岑英勇抗寇以身殉職的功績,明世宗嘉靖帝敕贈唐一岑為光祿寺丞,謚“愍忠”,并筑墓建祠。最初,墓和祠均建于平洋沙舊縣城西南角,1731年遷至蟠龍鎮(zhèn)東約500米處,后因年久失修,面目全非。1957年,江蘇省文化局將唐一岑墓列為二等古墓葬、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同年,崇明縣政府重新?lián)芸顚μ埔会辜右孕蘅槨?976年,唐一岑祠堂因開河而被拆除。次年,上海市政府(此時崇明縣已劃管為上海市郊縣)將唐一岑墓列為四類文物保護單位。1990年,由上海市政府撥款,將唐一岑墓再次遷于城橋鎮(zhèn)東南螯山路中段苗圃路東側(cè)。

新建唐一岑墓地占地面積1332平方米,墓臺面積144平方米,用青石鋪地坪。墓冢直徑3米,高0.9米,墓冢前立有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趙樸初居士手書“明唐一岑墓”的石碑,石碑前置有一青石供桌,墓后建一座蓋墻眉的照墻。墓臺前有一條長20米、寬3米的青石甬道,甬道兩側(cè)分豎四塊石碑,分別是清乾隆、同治年間以及1957年和1990年刻鑿的碑記。在甬道入口處,另建一座高6米的花崗石石碑坊,兩旁站一對石獅。墓地四周植有青松、黃楊、翠柏等常綠喬木,氣勢雄偉、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