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新石器時代
位于鄭州市東南5公里南曹鄉(xiāng)西尚崗楊村西的土崗上。遺址西靠七里河,東西長約300米,南北寬約250米,面積約7.5萬平方米。遺址西側(cè)臨河斷崖上可看到文化層厚2米左右,包含有房基、窖穴、墓葬等。房基為“木骨整塑”,墻壁與地坪經(jīng)大火燒烤呈磚紅色,—卜分堅固。窖穴多為桶狀與袋狀,填灰土和燒土塊或深灰色草木灰。墓葬全部為豎穴土坑墓。在遺址范圍內(nèi),地面上散存大量燒土塊、陶片、殘石器、獸骨等。陶器以泥質(zhì)紅陶和夾砂褐陶為主,其次為泥質(zhì)灰陶。陶器表面多素面,磨光或施一層陶衣。部分罐、缽、盆、甕的腹部飾弦紋、雞冠紋;小口尖底瓶飾線紋;缸的外壁飾粗線紋,口部飾附加堆紋;部分盆、缽、碗、罐上腹部施白衣,并繪黑、褐或紅彩圓點、弧線三角紋、花卉紋、同心圓紋、水波紋、網(wǎng)格紋、平行線紋等。該遺址屬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1987年3月4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為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5月,被國務(wù)院核定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