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旅游權利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
導讀:旅行社的旅游權利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 1.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 2.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哪些義務? 3.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4. 旅行社經營權 5.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機關 6. 旅行社享有哪些權利,應履行什么義務 7. 旅行社權利和義務 8. 旅行社的權利有哪些 9. 旅行社有哪些義務?
1.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
旅行社沒有這個權力。但是國家旅游局有這個權利。
2.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哪些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guī)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享有下列權利:
1.自由旅行的權利我國憲法規(guī)定,在“在中國余下的工人權利的人民共和國。 ”“國家發(fā)展勞動者休養(yǎng)、休息的設施,規(guī)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這一規(guī)定中的休息權中就包括了旅行的權利。
2.對旅游產品的知悉權旅游產品的知悉權,指旅游者在購買旅游產品時對旅游經營者提供的線路、服務等享有了解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經營者提供虛假情況并非如此。 不能欺詐和誤導旅游者。
3.安全旅行的權利在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身、財產的安全要得到保障。旅游經營者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項目及服務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標準。例如,酒店,消防安全設備需要 旅行社要為旅游者辦理保險,等等。
4.自主選擇權選擇旅游線路或者服務是旅游者自己的權利,任何企業(yè)和個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旅游者。旅游者可以自己選擇旅行社,自己決定購買或不購買旅游產品,可以對旅游項目進行比較、鑒別,將選擇自己的決定的旅游路線。
5.公平交易和締結合同的權利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之間是平等的主體,旅游者有權獲得旅游服務的質量保障,有權要求合理的價格。因此,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之間要訂立旅游服務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下來,完整,以保障游客權益。
6.獲得賠償?shù)臋嗬诼糜位顒又校糜握叩娜松?、財產權利受到侵害時,應依法得到賠償和補救。旅游經營者因自身的行為給旅游者造成損害時,應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7.旅游者的人格權旅游者不分國籍、種族、性別、年齡、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旅游活動的參與,它的,道德權利上一律平等, 旅游者的風俗習慣要得到尊重和保護,不能受到歧視。
8.投訴權和訴訟權當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直接與損害其利益的旅游經營者進行交涉,要求其賠償損失;旅游部門可以管理,消費者管理協(xié)會的投訴部門, 要求處理。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法律與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在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與法規(guī)中,對消費者的保護體現(xiàn)在許多方面。作為消費者的一員,對于游客來說,根據法律規(guī)定,請享有的其他權利。 當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與法規(guī),尊重當?shù)厝嗣竦娘L俗習慣,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不能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公共秩序的活動。
3.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旅行社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當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4. 旅行社經營權
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可以申請出境旅游。
出自? ??旅行社條例》第八條: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yè)務。
《旅行社條例》第十條,旅行社設立分社的,應當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并自設立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擴展資料:
《旅行社條例》第十八條,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質量保證金賠償旅游者的損失,或者依法減少質量保證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應當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補交質量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
《旅行社條例》第十九條,旅行社不再從事旅游業(yè)務的,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向銀行取回質量保證金。
5. 旅行社有哪些權利機關
旅游服務,包括為旅游者安排的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小規(guī)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
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有相關內容。
從對這條政策理解的角度來說,這個差額相當于旅行社的服務價值。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費用則相當于代辦性質。所以,旅行社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時,不開專用發(fā)票開普票。
但是要注意,這里的關鍵詞是“可以”,并非“不能”,提問的表述是不準確的。“可以”就意味著選擇的權利。
如果旅行社是一般納稅人,在選擇差額征稅時,除了以上開票方式外,還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或者是利用增值稅發(fā)票管理新系統(tǒng)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開具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金額為全額但稅額為按照扣除有關費用后余額的計算結果,系統(tǒng)能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在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如果選擇全額征稅,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如果旅行社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采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3%征收率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辦法,也可以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有關費用后的余額,依3%征收率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所支付的有關費用則按3%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旅游業(yè)還有一條優(yōu)惠政策,就是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務免征增值稅。如果存在跨境部分的,可以減除后進行計算。另外,過去在營業(yè)稅時期,對旅游業(yè)也有差額的政策,但是差額部分并不包括簽證費。
6. 旅行社享有哪些權利,應履行什么義務
從旅游者向旅行社咨詢開始,到旅游合同履行完畢為止,都是旅行社履行告知義務的階段,告知義務的履行要貫穿于旅游服務的全過程。
在簽訂旅游合同階段,旅行社必須將旅游目的地固有情況告知旅游者,由旅游者決定是否參加旅游;在旅游合同的履行階段,導游(領隊)在服務的過程中要告知旅游者注意事項,確保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2、告知的內容范圍。由于旅游活動通常要跨越一定的區(qū)域,旅游者將置身于陌生的環(huán)境中,旅行社要履行? ??知內容,大至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規(guī),民情風俗等,告知義務應做到事無巨細,詳盡周全。其目的就是讓旅游者事先知道旅游目的地的相關情況,為順利開展旅游活動做好準備。內容要具體明確 要看具體對象 要針對不同的產品 ,常規(guī)線路有常規(guī)線路的提示和說明,非常規(guī)線路有非常規(guī)線路警示和提醒,不能千篇一律?,F(xiàn)在有些旅行社也有告知說明,但用于所有旅游線路,似乎所有的產品和線路服務完全一樣,這是旅行社沒有領會告知義務含義的表現(xiàn)。4、履行告知義務 以書面形式為好 。旅行社在訴訟中的敗訴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法庭不能舉證,在旅游服務過程中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7. 旅行社權利和義務
旅行社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當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8. 旅行社的權利有哪些
一般分為兩種:地接和組團,地接指的就是外地客人到了你們本地,有你們安排住宿,餐飲什么的;組團就是指組織本地人到外地旅游。按照旅游方式分為兩種:散客和團隊一般的話,掛靠旅行社,只要被掛靠社授予你權利的話,你是什么都可以做的。當然要記住如果是國內社的話,不得經營,組織出境旅游。
9. 旅行社有哪些義務?
您好,一、旅游服務方的義務旅游服務方的主要義務是向旅游者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旅游服務。1.旅游服務人應親自為旅游者提供服務,不能委托他人履行這一義務。
2.旅游服務人應按約定提供服務內容。
3.保證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旅游者的義務1.按合同約定支付有關費用2.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和指揮,按旅游服務人的組織進行旅游服務。3.保護旅游設備、設施。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shù)幕卮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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