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qū)爬山警示標語 爬山安全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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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爬山安全標語

小班秋季溫馨提示語

  1. 秋季養(yǎng)生三忌:一忌貪涼,不宜吃寒涼食物或生冷不潔的瓜果。二忌過燥。秋季氣候日漸干燥,多吃生梨甘蔗銀耳蜂蜜等滋陰潤肺,三忌亂補。

  2. 雨水飄,送來秋的氣息;短信傳,送你我的關懷,愿你:與煩惱總是擦肩而過,與憂傷總是無緣相見,與快樂總是纏纏綿綿,與健康總是形影不離,幸??鞓分?,記得保持聯系。

  3. 落葉拉開了秋天的序幕,秋雨奏響了秋天的樂章,秋花伴起了秋天的舞步,短信帶去了秋天的祝福,愿秋季快樂。

  4. 秋天到,瓜果梨桃成熟了;暑氣燥,高溫老虎到處跑;養(yǎng)身體,補秋膘,適量鍛煉不可少;天氣悶,又多雨,防暑降溫心情好!祝你一好百好永遠好

  5. 風涼了,雨冷了,秋天來了;手機響,短信到,我的祝福來了。秋風吹給你好心情,秋雨帶給你好福氣,秋陽照出你好氣色,祝你秋來行好運!

  6. 天冷降溫深秋到,及時添衣莫感冒,早睡早起精神好,多吃水果防秋燥,風輕云淡天氣好,攜親伴友登山眺,一條短信傳牽掛,祝你健康樣樣好!

  7. 攤開秋日的羊皮卷,提起秋日的狼毫筆,清點秋日的青石墨,勾畫秋日的相思語。落款秋日的點滴名,存封秋日的明信片。送遞秋日的傳真意,請閱秋日的祝福情。

  8. 酷暑別心煩,分享小妙方,酸奶防腹瀉,二百毫升佳,煮玉米留須,預防糖尿病,快走半小時,瘦身效獨到,山藥蓮子粥,健脾益氣強。關懷送上,快樂安康!

  9. 寒風涼涼,夜也變長,輕聲問候,是否繁忙?換季之時,注意健康;出門添衣,晚上加被;早起早睡,加強營養(yǎng);喝口熱湯,溫暖無恙;一早一晚,小心著涼。天氣冷了,愿你保持愉快的心情,幸福安康。

  10. 冬吃蘿卜夏吃姜,夏季養(yǎng)生有妙方,味苦入心,食涼傷脾,心靜養(yǎng)神氣,午睡旺精力。夏日炎炎酷難當,多喝水補水分,喝綠豆能解暑。發(fā)條短信祝福你,愿你夏日好清爽。

 

  

2. 爬山的宣傳語

我們爬山了,爬過一座高高的山

3. 爬山安全標語大全

經過翻越:第一天下午山腳下(山溝)長征中的全體紅軍動身爬山傍晚瑤民家“紅章”縱隊政治部宣傳部的工作同志交談,吃粥,貼標語,燒水喝天黑山腳長征中的全體紅軍繼續(xù)爬山夜里。

山路上(山腰)長征中的全體紅軍露宿半夜山路上(山腰)長征中的全體紅軍被凍醒,看夜景第二天 黎明以后山路上(山腰-山頂途中,翻越雷公巖)長征中的全體紅軍。

繼續(xù)爬山,寫標語幫助傷病員 地點:長征路上老山界的山腳下和老山界的整個山路中人物:紅軍某部的干部和戰(zhàn)士起因:紅軍總部決定翻越老山界

經過:紅軍戰(zhàn)士歷經艱險翻山結果:紅軍取得了翻山的勝利 第二天下午山頂,下山至宿營地長征中的全體紅軍看景致。

4. 爬山活動標語

爬山虎之隊。

山中虎為王。沖上山頂占山為王。

5. 爬山安全標語口號

爬山不穿牛仔裝,

伸展自如體寬敞;

純棉衣褲汗不干,

容易感冒愛著涼;

出隊必備防滑鞋,

雪套冰爪登山杖;

內穿抓絨速干衣,

要穿戶外沖鋒裝;

熱水糖塊巧克力,

關鍵時刻補能量;

背包輕重都要背,

護頭護腰防受傷;

上山不要步步喘,

保持勻速呼吸暢;

下山步幅要減小,

重心放在腳跟上;

下山鞋帶要系緊,

上山松緊可正常;

遇事不慌團結緊,

互相幫助別逞強;

最后記住一句話,

所有驢 友不能忘;

四點之前必下山,(16時)

安全第一回家鄉(xiāng)

6. 爬山警示標語提醒

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教職工“健康工作,快樂生活”的理念,促進教職工之間的交流,營造和諧愉快的工作氛圍,學校工會將舉辦“20xx年春季登山健身活動”。為了保證此項活動能夠安全順利的進行,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參加人員

  身體狀況適宜參加登山活動的全校在職在崗教職工。

  二、活動安排

 ?。ㄒ唬┗顒訒r間

  20xx年5月22日下午(如遇下雨等特殊情況將改期進行)。

 ?。ǘ┗顒拥攸c

  大連開發(fā)區(qū)童牛嶺公園。

  班車停車地點:開發(fā)區(qū)泊石灣停車場。

 ?。ㄈ┗顒禹椖?/p>

  徒步登山活動。

  (四)活動流程

  1、本次活動由學校統(tǒng)一發(fā)班車。5月22日中午,所有參加活動的教職工可乘坐平時上下班乘坐的班車前往活動地點。

  發(fā)車時間:12:30(夏家河和南關嶺兩個校區(qū)同時發(fā)車)。

  2、到達徒步登山起點后,以分會為單位,各分會主席和有關部門臨時負責人先清點人數,然后帶領本部門人員領取參加活動的`用品等,開始徒步登山活動。

  3、各二級學院可在隊伍前面持本院旗幟及宣傳標語。

  各分會參與人數和組織情況將作為評選考核學院優(yōu)秀職工之家的內容之一。

  4、活動結束后,教職工仍乘坐原班車下班回家。

  活動結束集合時間:15:00

  活動結束集合地點:童牛嶺大鐘停車場

  返回市內發(fā)車時間:15::3 0

  返回市內發(fā)車地點:開發(fā)區(qū)泊石灣停車場

7. 爬山安全標語圖片

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大力推進婦女發(fā)展。

8. 爬山提示語

注意事項

勿穿紅色衣服

勿主動勾搭。

勿挑逗它們,喂食時要給就給,不要伸到它們嘴邊又縮回手,小心被它們抓花了臉。

不要招惹懷抱小猴的母猴以免她們大發(fā)雌威。

喂食時應先給猴王再給小猴子們,先尊老再愛幼。

經過猴區(qū)時不要嘴里嚼食東西。

被猴子騷擾時,女孩子不要驚慌尖叫以免引來更多的猴子上前調戲。

可以買根拐杖嚇唬猴子,還可以在登山時用,一舉兩得。

跟猴子合影時不要勾搭摟抱撫摩它們,周圍最好撒上花生米。

遇到緊急情況,向人類求救,有猴區(qū)管理員,千萬不要試圖與猴們單挑獨斗。

穿裙子的女生最好不要去猴區(qū),猴子也有好色之猴,看你穿的漂亮,他估計得掀開你的裙子,這時尷尬難免。

千萬不要覺得猴子可愛,一見猴子就沖上去抱他,撫摸他,到時他會推開你,一群猴子就回來群毆你,后果很嚴重。

如果東西掉在猴子附近的地上,一定要在有看猴人保護的情況下才能拾取,否則猴子會認為你搶他地盤上的東西,是來砸場子的。

9. 爬山注意安全的話

1、穿著上:一定要注意防寒保暖,但是最好不要穿過于厚重的大衣和靴子這些,因為毛衣在人體出汗后會吸汗不容易干,容易流失體溫。推薦羽絨背心和保暖內衣等輕便的衣服,否則爬山的時候會很累,另外爬山過程中容易出汗,選擇方便脫穿的衣物。

2、食物上:下雪天爬山更耗費體力,最好是能帶些高熱量的食物,比如巧克力、餅干等,另外可以隨身攜帶一杯熱水,盡量不要喝冷的礦泉水,容易著涼感冒。冬天天氣寒冷,多喝熱水有利于我們保持體溫度并快速恢復體力;

3、防滑措施:雪天路滑,即使路面有人清掃除冰,還是會不可避免的碰到路滑積 雪的地方,建議穿防滑的運動鞋或是登山鞋,上山之前可以買個登山拐杖。建議穿底部防滑的登山鞋,同時備雙冰爪。雖說雪天步道清掃得很及時,但早晚還是容易在臺階上形成暗冰,所以切記,盡量避免早晚間行路,容易看不清路況而摔跤,因為不需要踩雪地,所以不需要高綁鞋和雪套;

4、保暖上:雖然一開始爬山的時候并不會感覺太冷,但是早晚會很凍手凍腳,特別需要早晚戶外看日出日落的話,必須保證足夠衣物,羽絨服、帽子需要的,內衣最好有速干衣,避免爬山時出汗感冒,最好有雙抓絨手套,拍照時不會凍僵手;

5、注意安全:下山要特別注意安全,冬天氣溫低泥土凍結變硬,踩上去更滑,所以下山時應該更加小心;對于雪后,冬季爬山注意事項是要帶手杖,因為下雪后很多石逢、溝渠被雪埋起來,如果踩進去的話非常容易造成傷害,所以應當帶根手杖隨時探測前方的路況。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冬季爬山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0. 爬山安全警示語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體育賽事活動有序開展,促進體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體育賽事活動,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舉辦的各級各類體育賽事活動的統(tǒng)稱。

第三條 體育賽事活動應當堅持政府監(jiān)管與行業(yè)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優(yōu)化體育賽事活動服務。

國家體育總局(以下簡稱體育總局)負責全國范圍內體育賽事活動的監(jiān)管??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體育部門)負責所轄區(qū)域內體育賽事活動的監(jiān)管。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地方體育總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地方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以及其他體育協(xié)會(以下簡稱體育協(xié)會)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各自章程負責相關體育賽事活動的服務、引導和規(guī)范。

第四條 體育賽事活動舉辦應當遵循合法、安全、公開、公平、公正、誠信、文明、綠色的原則。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主辦方是指發(fā)起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承辦方是指具體負責籌備、實施體育賽事活動的組織或個人;協(xié)辦方是指提供一定業(yè)務指導或者物質及人力支持、協(xié)助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組織或個人。主辦方、承辦方、協(xié)辦方之間的權利義務應當通過書面協(xié)議方式約定。

第二章 體育賽事活動申辦和審批

第六條 體育總局以及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的全國綜合性運動會,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綜合性運動會申辦管理規(guī)定申辦,報國務院批準后舉辦。

地方體育部門以及地方體育總會主辦的所轄區(qū)域內的綜合性運動會自行確定申辦辦法。

第七條 申辦國際體育賽事活動,應當按照程序報批,未經批準,不得申辦。

以下國際體育賽事活動需列入體育總局年度外事活動計劃,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審批權限報體育總局或國務院審批:體育總局主辦或共同主辦的重要國際體育賽事活動,國際體育組織主辦的國際綜合性運動會、世界錦標賽、世界杯賽、亞洲錦標賽、亞洲杯賽,涉及奧運會、亞運會資格或積分的賽事,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主辦的跨省(區(qū)、市)組織的國際體育賽事活動,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區(qū)域等特殊領域的國際體育賽事活動。

體育總局相關單位或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主辦,或與地方共同主辦但由體育總局相關單位或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主導的? ??際體育賽事活動,需列入體育總局外事活動計劃,原則上由有外事審批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審批。

地方自行主辦,或與體育總局相關單位或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共同主辦但由地方主導的國際體育賽事活動,由有外事審批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審批,不列入體育總局外事活動計劃,但應統(tǒng)一向體育總局備案。

其他商業(yè)性、群眾性國際體育賽事活動,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地方有關規(guī)定辦理外事手續(xù)。

參加以上體育賽事活動人員的來華邀請函、接待通知等相關外事手續(xù),按照“誰審批誰邀請”的原則辦理。

第八條 健身氣功、航空體育、登山等運動項目的體育賽事活動,另有行政審批規(guī)定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體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代表中國參加相應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主辦或承辦相應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的體育賽事活動,應當與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協(xié)商一致。

第十條 除第七、八條規(guī)定外,體育總局對體育賽事活動一律不做審批,公安、市場監(jiān)管、衛(wèi)生健康、交通運輸、海事、無線電管理、外事等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主辦方或承辦方應按規(guī)定辦理。

地方體育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減少體育賽事活動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不斷優(yōu)化服務。

地方體育部門應當積極協(xié)調推動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體育、公安、衛(wèi)生等多部門對商業(yè)性、群眾性大型體育賽事活動聯合“一站式”服務機制或部門協(xié)同工作機制。

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均可依法組織和舉辦體育賽事活動。

機關、事業(yè)單位、體育協(xié)會舉辦體育賽事活動,應當公開、公平、公正選擇承辦方,并鼓勵和支持社會廣泛參與。

第十一條 體育賽事活動的名稱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與舉辦地域和體育賽事活動的項目內容相一致;

(二)與主辦方開展活動的行業(yè)領域和人群范圍相一致;

(三)與他人或其他組織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名稱有實質性區(qū)別;

(四)不得侵犯他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不得含有欺騙或可能造成公眾誤解的文字;

(六)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義的文字;

(七)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要求使用“一帶一路”“金磚國家”“上合組織”等含有政治、外交、國防屬性的文字;

(八)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其他規(guī)定。

第十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事業(yè)單位、全國性社會組織主辦或承辦的國際性、全國性體育賽事活動,名稱中可以使用“世界”“國際”“亞洲”“中國”“全國”“國家”等字樣或具有類似含義的詞匯,其他體育賽事活動不得使用與其相同或類似的名稱。

第三章 體育賽事活動組織

第十三條 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建立組委會等組織機制,根據需要組建競賽、安全、新聞、醫(yī)療等專門委員會,明確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分工和責任,協(xié)同合作。

承辦方應當做好體育賽事活動各項保障工作,負責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對重要體育賽事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關預案及安全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實各項具體措施。主辦方直接承擔體育賽事活動籌備和組織工作的,履行承辦方責任。

協(xié)辦方應當確保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安全。

第十四條 具備條件的大型或重要體育賽事活動的組委會應當建? ?黨組織,加強黨對體育賽事活動的領導。

第十五條 舉辦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根據需要,做好下列保障工作:

(一)配備具有相應資格或資質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配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場地、器材和設施;

(三)落實醫(yī)療、衛(wèi)生、食品、交通、安全保衛(wèi)、生態(tài)保護等相關措施。

體育賽事活動對參賽者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主辦方或承辦方應當要求其提供符合體育賽事活動要求的身體狀況證明,參賽者應予以配合。

體育部門主辦的體育賽事活動,應當主動購買公眾責任方面的保險。鼓勵其他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參與者購買公眾責任或意外傷害方面的保險。

第十六條 主辦方或承辦方應當根據國家或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有關裁判員管理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確定體育賽事活動的裁判員。

第十七條 體育部門主辦的體育賽事活動,應當在舉辦前通過網絡或新聞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

鼓勵和支持其他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在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前,通過包括政府網站在內的多種途徑,向社會公布競賽規(guī)程,公開體育賽事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主辦方、承辦方、參賽條件及獎懲辦法等基本信息。

第十八條 體育賽事活動的名稱、標志、舉辦權、賽事轉播權和其他無形資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主辦方和承辦方可以進行市場開發(fā)依法依規(guī)獲取相關收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應當增強權利保護意識,主動辦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手續(xù),通過合法手段保護體育賽事活動相關權益。

第十九條 體育賽事活動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等因素確需變更時間、地點、內容、規(guī)?;蛉∠?,主辦方應當在獲得相關信息后及時公告。因變更或取消體育賽事活動造成承辦方、協(xié)辦方、參與者、觀眾等相關方損失的,應當按照協(xié)議依法予以補償。

第二十條 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參與體育賽事活動,享有獲得基本安全保障、賽事服務等權利。

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因辦賽需要使用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相關信息的,應當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違法使用或泄漏。

第二十一條 體育賽事活動相關人員(包括參賽者、裁判員、志愿者、觀眾、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機構工作人員等,以下同)應當履行誠信、安全、有序的辦賽、參賽、觀賽義務,做到:

(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二)遵守體育道德,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禁使用興奮劑、操縱比賽、冒名頂替等行為;

(三)遵守競賽規(guī)則、規(guī)程、賽場行為規(guī)范和組委會的相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安全檢查,服從現場管理,維護體育賽事活動正常秩序;

(四)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損壞體育設施,不得影響和妨礙公共安全,不得在體育賽事活動中有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言行。

第二十二條 體育賽事活動相關人員在體育賽事活動中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體育精神,積極營造健康向上、和諧文明的賽場文化氛圍和輿論宣傳氛圍。

第二十三條 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加強觀賽環(huán)境管理,維護賽場秩序,防止打架斗毆、擁擠踩踏等事件發(fā)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謾罵性、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反社會傾向等方面的言論、旗幟和標語出現,嚴禁攜帶危險品出入賽場。

第二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單獨參加體育賽事活動的,主辦方? ?承辦方應當告知其監(jiān)護人相關風險并由監(jiān)護人簽署承諾書。

第二十五條 體育賽事活動中有外籍人員參加的,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其管理。

第四章 體育賽事活動服務

第二十六條 體育部門和體育協(xié)會應當為社會力量合法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服務。

通過舉辦體育賽事活動提升公共體育場館特別是大型體育場館的利用效率和開放水平。

第二十七條 體育部門和體育協(xié)會應當根據職責和章程,加強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及相關從業(yè)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水平。

第二十八條 體育部門和體育協(xié)會可以選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經驗豐富的專家擔任體育賽事活動指導員,參與體育賽事活動現場指導,并按照項目分類組建專家?guī)臁?/p>

第二十九條 體育部門可以設立體育賽事活動專項資金,通過獎勵、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體育賽事活動。

第三十條 地方體育部門可以制定所轄區(qū)域的年度《體育賽事活動服務指導目錄》,明確每年度可由社會力量申辦的體育賽事活動、優(yōu)先給予扶持的體育賽事活動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事項。

鼓勵主辦方在舉辦體育賽事活動前主動向地方體育部門備案。地方體育部門經過評估可以將其中社會效益好、影響力大的體育賽事活動列入《體育賽事活動服務指導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專業(yè)技術指導等方式給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應當充分發(fā)揮專業(yè)優(yōu)勢,加強體育賽事活動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制定出臺本項目體育賽事活動組織的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

辦賽指南應當包括組織體育賽事活動的基本條件、標準、規(guī)則、服務、保障以及對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的基本要求等內容。

參賽指引應當包括符合一定年齡、身體、運動機能條件,承諾遵守競賽規(guī)程、服從體育賽事活動安排等參與體育賽事活動的基本要求和需要知悉的基本常識。

第三十二條 體育協(xié)會可以根據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和承辦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術、規(guī)則、器材等方面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賽事指導和服務制度。

第三十三條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應當制定體育賽事活動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可以根據其在體育賽事活動中提供的服務依法合規(guī)收取相應費用,但不得提供強制服務,不得以任何借口違法違規(guī)收取費用。

第五章 體育賽事活動監(jiān)管

第三十四條 體育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體育賽事活動監(jiān)管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多種監(jiān)管手段,充分發(fā)揮“互聯網+監(jiān)管”的功能,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各領域監(jiān)管信息共享和統(tǒng)一應用,實現綜合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動態(tài)監(jiān)管。

第三十五條 體育部門在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前或舉辦中發(fā)現涉嫌不符合體育賽事活動條件、標準、規(guī)則等規(guī)定情形的,或收到有關單位、個人提出相關建議、投訴、舉報的,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交并積極配合協(xié)助處理。

第三十六條 體育協(xié)會應當引導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加強對會員組織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的日常管理,提高其主辦、承辦、協(xié)辦體育賽事活動的水平。

第三十七條 體育協(xié)會可以依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整體水平、人數規(guī)模、層次規(guī)格、服務保障、社會影響力等因素,對所轄區(qū)域內的體育賽事活動實施等級評定或進行體育賽事活動評估。

第三十八條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應當在協(xié)會章程中規(guī)定本項目體育賽事活動管? ??的內容,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出臺本項目體育賽事活動組織的團體標準、獎懲措施、信用管理、反興奮劑工作等規(guī)范,加強行業(yè)自律。

第三十九條 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加強賽風賽紀管理,確保體育賽事活動公平公正開展。

第四十條 主辦方和承辦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體育賽事活動反興奮劑職責,積極配合反興奮劑組織開展宣傳教育以及檢查調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興奮劑風險隱患,在管理權限內對興奮劑違規(guī)問題作出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已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主辦方或承辦方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體育部門或其委托的綜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惡劣的視情節(jié)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屬于非經營活動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對體育賽事活動審批規(guī)定的;

(二)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體育賽事活動規(guī)定的;

(三)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對體育賽事活動名稱規(guī)定的;

(四)造成人身財產傷害事故或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第四十二條 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協(xié)辦方及相關人員在體育賽事活動中的行為涉嫌欺詐或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情形的,體育部門應當配合公安、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依法依規(gu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體育協(xié)會在開展體育賽事活動中有變相審批、違法違規(guī)收費等行為的,由同級體育部門或其委托的綜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guī)依紀給予處分。

第四十四條 體育賽事活動中出現假球、黑哨、賭球、興奮劑違規(guī)等行為的,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及相關人員應當配合公安、市場監(jiān)管、體育等部門依法依規(gu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體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體育賽事活動監(jiān)管工作中有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guī)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體育部門應當建立體育領域信用制度體系,將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開展信用評價。

省級體育部門應當按照體育市場黑名單管理制度,將舉辦體育賽事活動中嚴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體育經營主體及其從業(yè)人員列入體育市場黑名單,并在一定期限內向社會公布,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4日《體育總局關于推進體育賽事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體政字〔2014〕124號)、2014年12月24日《體育總局關于印發(fā)〈全國性單項體育協(xié)會競技體育重要賽事名錄〉的通知》(體政字〔2014〕125號)、2015年12月21日《體育賽事管理辦法》(體競字〔2015〕190號)、2018年4月28日《體育總局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體育賽事監(jiān)管的意見〉的通知》(體規(guī)字〔2018〕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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